于曉宇:突破企業基礎研究的四個誤區
于曉宇
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《建議》提出,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,推動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”“鼓勵企業加大基礎研究投入”。
長期以來,基礎研究被認為是高校與科研院所的職責,企業更多被定位在應用開發和市場轉化環節。這種模式在短期內提升了效率,但在長期競爭中,卻導致企業缺乏原始創新的底氣。
美國政治學家唐納德·斯托克斯在其專著《基礎科學與技術創新:巴斯德象限》中指出,基礎研究不應簡單分為純科學探索與純應用開發。在科學價值和應用價值兩個維度上,存在一個既追求科學真理又回應實際問題的象限——巴斯德象限。這里的研究既能回答“我們能否做到”(應用性),也能解答“為什么會這樣”(科學性)。
圍繞企業基礎研究,企業家長期以來存在不少認知誤區。只有正視并突破這些偏見,才能真正理解企業為何要進入“巴斯德象限”。
誤區一:基礎研究純粹是科學家好奇心驅動,與企業無關。在很多人眼里,基礎研究就是科學家在實驗室里“純粹出于好奇”的探索。然而,歷史早已證明,基礎研究并不等同于脫離實際的空想。巴斯德的研究源自對葡萄酒變質問題的關注;居里夫人的研究直接推動了放射學的醫學應用。真正的基礎研究,往往誕生于對現實問題的深入追問。企業扎根于產業一線,更容易發現這些應用牽引的科學問題。
誤區二:基礎研究是公共產品,企業對基礎研究的投入無法形成核心競爭力。這種看法低估了“基礎研究—技術標準—產業話語權”的鏈條效應。芯片架構、通信協議、AI大模型的演進無不源自長期的基礎研究投入。誰掌握了基礎理論的話語權,誰就能在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的深度融合與布局中占據主動。
誤區三:基礎研究需要巨額投入,中小企業無力承擔。誠然,單個企業難以獨立承擔龐大的基礎研究體系,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小企業無緣基礎研究。通過聯合實驗室、開源平臺、產業聯盟,中小企業完全可以在“共享—共建”的機制下切入特定研究環節。
誤區四:基礎研究應由科研院所主導,企業更擅長開展應用研究。事實上,很多最具突破性的基礎研究正是由企業推動的。貝爾實驗室孕育了晶體管和信息論,IBM推動了計算機體系結構革命,特斯拉和寧德時代通過電池基礎研究重塑了新能源產業格局。企業不僅可以做基礎研究,而且往往更能發現其應用價值。
讓企業成為基礎研究的主體,必須通過制度創新,把企業基礎研究從個別企業的自發行為,變成城市層面的系統行動。
首先,可以設立基礎研究基金,由政府出資、社會資本參與,專門支持企業牽頭的基礎研究項目。其次,應當鼓勵龍頭企業承擔更多基礎研究的“鏈主”責任。第三,改革科研成果評價體系,給予國企投入基礎研究以足夠的時間和容錯空間,讓企業沉下心來,培育長期競爭力。第四,建設面向企業的基礎研究開放平臺,讓中小企業可以以較低成本參與到基礎研究鏈條中,形成大企業牽引、中小企業參與、科研機構協同的開放科學與開源創新生態。(作者為上海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、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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