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前方車輛手機正在亮屏播放。網友供圖
近日,有網友通過寧波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反映,他在機場南路高架上,發現前方有輛車在行駛過程中,車輛多次偏離車道。
“這樣開車太危險。”這位網友忍無可忍,于是上平臺舉報。
小e聯系了發帖網友謝先生。謝先生說,11月17日下午5時半許,天色已黑,他駕車行駛在機場南路高架上前往奉化,前方一輛黑色SUV的異常行為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“當時高架上車不多,周圍車輛基本保持在時速90公里行駛,可前面那輛SUV走得有點‘晃’,我就跟在它后面。”謝先生仔細觀察后發現,前方車輛的方向盤旁裝有一個手機支架,手機就放在支架上,屏幕好像正在播放。
謝先生隨即用行車記錄儀記錄下這一場景。
小e從視頻中看到,前方車牌號為“浙BX3**8”的車輛在行駛過程中,方向盤旁一個亮著屏幕的手機十分顯眼。由于前后車輛相隔有一段距離,視頻中看不清手機播放的內容。視頻還顯示,該車輛在變道時沒有開啟轉向燈。
“這不僅對自己不負責,也直接威脅周圍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!”謝先生說,為了提醒該名駕駛員,也為了維護道路通行秩序,他已將相關信息提交給交警部門。
該問題經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受理后,寧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回復稱,西塢交警中隊已通知該車主來中隊接受違法調查處理。
網友謝先生告訴小e,他已接到奉化交警部門的反饋。交警找到了該SUV的車主,車主承認當時手機確實亮著,不過他是在打微信視頻電話,并沒有看直播,該車主已答應前往轄區交警大隊接受處理。
11月24日,小e從交警部門了解到最新消息,經過調查,涉事車主通過連接藍牙耳機正在微信視頻電話,手機是架在支架上,手沒有放在手機上操作,也沒有在看直播內容,因此目前暫無有效證據確定為分心駕駛。
不過,針對該車主不打轉向燈變道行為,轄區交警大隊已處以罰款50元扣1分,并對其進行了口頭教育。
謝先生說,希望通過自己在網上舉報,提醒司機們的駕駛行為再規范一點,道路行駛再安全一些,也希望交警加強高架道路的巡邏。

該車輛高架上變道時未打轉向燈。
小e還咨詢了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關工作人員。
工作人員表示,開車使用手機屬于分心駕駛的一種,一旦查實,將依法對駕駛員處以罰款并記分。而在高架道路上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變道,同樣屬于交通違法行為,極易引發追尾、剮蹭等交通事故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相關規定,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、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。另外,機動車在向左或向右變更車道時,應當提前開啟相應的轉向燈。這也是每個駕駛員必須知道、遵守的常識。
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布的一項統計顯示,開車時打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.8倍;開車時看手機發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3倍。看一眼手機最少需要3秒,一輛時速60公里行進的車子,3秒鐘就會盲開出約50米,極易誘發交通事故。
新聞多一點
駕駛人開車時,注意力和動作指向與正常駕駛不相關的活動,都會導致駕駛操作能力下降,屬于分心駕駛。
常見的分心駕駛行為有以下幾種:
1.開車時使用手機,如接打電話、收發微信等;
2.彎腰撿拾物品;
3.邊開車邊吃東西;
4.開車時設置或不停地查看導航;
5.與車上其他人員聊天過于投入;
6.駕駛人開車時抽煙,煙霧繚繞影響視線;
7.駕駛人開車時有化妝、整理頭發、敷面膜等行為。
交警部門提醒,駕車出行應集中注意力,嚴格遵守交通法規,堅決杜絕使用手機、瀏覽視頻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,做到文明駕駛、安全出行,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。(寧波民生e點通 方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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